| 【茶叶】《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
| 作者: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食品质量安全 > 政策法规 栏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ttp://www.aqsiq.gov.cn/ 时间:2006-11-02 16: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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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 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对边销茶的监管,保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用茶安全,总局对《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订,重点明确了对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同时,根据相应国家标准发布和修改情况,总局组织对肉制品、黄酒和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改,并以细则修改单的形式发布。 现将《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肉制品、黄酒、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修改单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 3.《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 4.《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 附件1: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包括边销茶。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2个,茶叶、边销茶。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单元名称及产品品种,即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边销茶(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按《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从鲜叶加工流程 鲜叶-杀青-揉捻-干燥-绿茶 鲜叶-萎凋-揉捻(或揉切)-发酵-干燥-红茶 鲜叶-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乌龙茶 鲜叶-杀青-揉捻-闷黄-干燥-黄茶 鲜叶-萎凋-干燥-白茶 鲜叶-杀青-揉捻-渥堆-干燥-黑茶 2. 从茶叶生产加工流程 茶叶-制坯-窨花-复火-提花-花茶 茶叶-拼切匀堆-包装-袋泡茶 3. 精制加工 毛茶-筛分-风选-拣梗-干燥 4. 分装加工 原料-拼配匀堆-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易受设备、用具、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生产工艺、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1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茶叶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揉捻、干燥设备(手工、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红碎茶)、揉捻(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茶生产必须具备做青(摇青)、杀青、揉捻(包揉)、干燥设备。 4. 黄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和干燥设备。 5. 白茶生产必须具备干燥设备。 6. 黑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揉捻和干燥设备。 7. 花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和干燥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