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办办事指南
作者: 来源: 时间:2006-09-24 14:37:09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办办事指南

一 办理部门:

英山县特种设备监督股

二 办理职责:

受理英山县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三 办理范围:

在英山县辖区内使用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四 办理依据: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五 办理程序:
1、设备的使用单位在设备上次检验有效期满前,应主动安排定期检验工作;
2、设备的使用单位在设备有效期内,运行发生异常、事故或因生产(生活)需要提前检验时,

也应主动安排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检验的报检及检验时间约定,采用来人、来函、来电其中任一种形式均可,但必须明

确受检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及相关事宜;
4、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定检准备工作须知》认真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对检验工作提

供必要的配合,以保证检验工作的安全、正常开展;
5、交纳检验费,领取检验报告、证书。
六 办理条件:1被检设备及环境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七 时  限:检验工作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八 收费依据:鄂价费字1992第229号
九 联系方式:电话:0713-7023918

十 地点:英山县温泉镇毕升大道